齐齐哈尔律师事务所:涉外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区别是什么?

发布时间: 2021-04-13 10:05:30

新闻来源: 黑龙江齐大律师事务所

  齐齐哈尔律师事务所告诉你:涉外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区别是什么?

  一、涉外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区别是什么?

  涉外合同与一般合同的区别的地方就是签订合同的主体不同。国内合同仅限于国内企业或个人。而涉外合同则一方必须是国外企业或个人。但有少数特殊的涉外合同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才生效。

  二、涉外合同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?

  涉外律师:涉外合同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,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,参照惯例,结合我国涉外合同诉讼的特殊情况而制定的。当事人进行涉外合同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合同案件,除遵守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外,还必须遵守这些一般原则。

  (1)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

  这是指凡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外合同纠纷诉讼,双方当事人无论是外国人和外国企业,一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制度办事,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及从事其他诉讼活动,这也是主权原则在我国涉外合同诉讼中的具体体现。

  (2)对等原则

 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,"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,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、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,实行对等原则"。对等原则是国与国之间平等互惠原则在司法上的具体体现,也是维护主权和经济利益的需要,是保护本国公民、企业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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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、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

 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 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:

  (一)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;

  (二)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;

  (三)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;

  (四)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。

 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。但是,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,人民法院不予保护。有特殊情况的,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。

 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,当事人自愿履行的,不受诉讼时效限制。

 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后六个月内,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,诉讼时效中止。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,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。

 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。从中断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

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,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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